GB/T33874-2017
墨粉制造过程及产品环境保护要求
Environmentalprotectionrequirementsfortonermanufacturingprocessesandproducts
-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G81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37.100.20
- 实施日期2018-02-01
- 文件格式PDF
- 文本页数5页
- 文件大小360.5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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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粉制造过程及产品环境保护要求
国家标准 GB/T33874一2017 墨粉制造过程及产品环境保护要求 Environmentalproteetionrequirementsfortonermanufacturing proeessesandproduets 2017-07-12发布 2018-02-01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
GB/33874一2017 墨粉制造过程及产品环境保护要求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墨粉制造全过程(墨粉的原材料、生产废粉回收)及墨粉产品的环境保护要求,并规 定了墨粉中有害物质含量的限值及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用物理法或化学法生产的所有以静电成像方式工作的黑色或彩色单组分或双组分 墨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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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 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16288塑料制品的标志 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T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24001 GB/T26125电子电气产品六种限用物质(铅,汞、镐、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二苯酥)的测定 GB/T26572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GB/T28032静电成像墨粉用树脂 GB/T33871一2017墨粉中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苯和苯乙烯的测定热脱附-气相色 谱法 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T192.1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 HU570-2010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鼓粉盒 要求 3.1生产者 3.1.1建立回收系统 物理法墨粉生产者应建立墨粉生产过程的废粉回收系统,用于再加工和循环利用
3.1.2建设项目 生产者组建(扩建)生产建设项目时,其基建项目应由有相关资质的机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经当地 环保主管部门批复且按批复意见实施,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生产
3.1.3GB/T19001和GB/T24001认证资格 生产者应通过并取得由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按GB/T19001和GB/T24001标准实施评审的资格
GB/T33874一2017 认证
3.1.4环保例行检测 生产者应按照当地环保部门环境影响批复要求、并由当地市(区)环境监测站或由有国家资质认定 的检测机构每年实行噪声、废水或废气及粉尘的环保例行监测,确保其满足要求
3.2墨粉原材料 3.2.1在生产墨粉的配方中不应添加含六价铬的有机络合物作电荷控制剂
3.2.2除作为着色剂的大分子镍(Ni)化合物外,不应使用镍及其化合物
3.2.3不应含有能分解出HJ5702010附录A中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
3.2.4树脂的挥发分和残留单体限值应符合GB/T28032的要求
3.3包装材料 3.3.1塑料包装材料上的标志应符合GB/T16288的要求
3.3.2有毒有害物质应符合GB/T26572的要求
3.4制造过程 3.4.1文件规定 3.4.1.1生产者应制定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
3.4.1.2对制造过程中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关键特性运行的例行监测、控制程序和纠正预防措施 等均应有控制文件
3.4.2环境防护 3.4.2.1生产线上的投料口、接料口和取样口应设置负压吸尘设置
3.4.2.2密封生产线不应有墨粉泄漏,墨粉粉碎或分级等主要粉尘产生源应采取措施,防止粉尘逸出
3.4.2.3涉及的除尘工序应建立墨粉除尘回收装置
3.4.2.4工作场所的粉尘应符合GBz2.1的要求
3.4.2.5生产车间的大气污染物应符合GB16297的要求
3.4.2.6生产车间内噪声应符合GB3096的要求
3 .4.2.7厂界环境噪声应符合GB12348的要求
3.4.2.8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或处理后的水质应满足当地相关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
3.4.2.9因维修设备,检测取样,投料或接料撒落在地面的废弃墨粉,应及时用专用吸尘器清洁
3.4.2.10墨粉在包装、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包装材料应密封,避免泄漏造成污染
3.5残余物的处理方法 3.5.1不应将残余物混人垃圾倾倒
不应自行焚烧或掩埋残余物
3.5.2 3.5.3不能再生利用的残余物应按国家处理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办法执行
3.5.4不能再生利用的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残余物,应由具有环境保护资质,且处理的残余 物应在其规定范围内的机构进行处理
3.6墨粉成分 应符合HU570一2010中5.3的要求
GB/33874一2017 3.7挥发物 应满足表1的要求
表1化学物质挥发物限值要求 单位为毫克每千克 苯 化学物质 苯乙烯 TV0C 限值 00(2018年6月1日前|360(2018.06.01一2019.12.31)300(2020年1月l日起) 40 3.8残留墨粉的处理 墨粉生产者应在产品说明中给出残留墨粉的处置建议
试验方法 4.1树脂的挥发分和残留单体按GB/T28032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4.2包装材料重金属含量按GB/T26125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4.3工作场所的粉尘按G;BZ/T192.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4.4车间的大气污染物按GB16297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4.5车间内噪声按GB3096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4.6厂界噪声按GB12348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4.7墨粉挥发物按GB/T33871一2017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4.8本标准其他要求由生产者出具相关的证明,并在现场检查确认
墨粉制造过程及产品环境保护要求GB/T33874-2017
一、墨粉制造过程
墨粉制造可以分为两个主要步骤:原料选择和生产工艺。
1. 原料选择
墨粉的主要成分包括颜料、树脂、添加剂等。在原料选择上,需要根据不同颜色的需要选择相应的颜料,并且需要考虑其稳定性和安全性等方面因素。同时,树脂的选择也非常重要,它直接影响墨粉的粘度和附着力等性能。
2. 生产工艺
墨粉的生产工艺比较复杂,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 混料:将选好的颜料、树脂和添加剂等原料按一定比例混合均匀。
- 粉碎:使用高速研磨机将混料后的物料进行细磨,以达到理想的颗粒度。
- 分级:通过筛网将不符合要求的颗粒过滤掉,保证墨粉的质量。
- 包装:将制成的墨粉包装封存,准备出售。
二、墨粉的环保要求
GB/T33874-2017是我国针对墨粉产品所制定的环保标准,其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 重金属含量:对铅、镉、汞等重金属元素的含量有明确要求,严格控制其释放量。
-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对VOC的排放也有明确要求,要求生产厂家使用低VOC的原料以及生产工艺。
- 可降解性:墨粉应具有良好的可降解性,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 包装材料:墨粉的包装材料应当符合环保要求,不得使用对人体和环境有害的材料。
总之,墨粉制造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生产,并且在环保方面做好相应的措施,为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作出积极贡献。